国有大行设立首席合规官由行长兼任,中小银行已跟进,合规管理迎新局

   时间:2026-02-14 15:40 来源:快讯作者:胡颖

近期,国有大型银行在合规管理领域迈出重要一步,农业银行与中国银行同日宣布设立首席合规官职位,且均由现任行长兼任。这一举措标志着国有大行在合规管理机制上迎来重大变革,也引发了市场对金融机构合规体系建设的广泛关注。

根据公告,中国银行董事会于2月13日通过决议,聘任行长张辉兼任首席合规官;同日,农业银行也宣布由行长王志恒出任该职位。这一安排在国有大行中尚属首次,意味着此前运行二十余年的监事会制度逐步被更专业的合规管理体系取代。业内人士指出,行长直接兼任合规管理最高负责人,体现了金融机构对合规工作的高度重视,有助于将合规理念贯穿至经营决策全流程。

金融监管总局去年发布的《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明确要求,金融机构需建立覆盖全业务的合规管理体系,并设置一年过渡期。随着3月1日实施期限临近,上市银行加速推进相关部署。数据显示,截至2月13日,42家A股上市银行中已有21家明确首席合规官人选,其中约半数采用高管兼任模式,行长兼任成为主流选择。

近期多家银行密集披露人事安排:齐鲁银行于2月4日宣布行长张华兼任首席合规官;上海银行2月11日公告由行长兼首席财务官施红敏出任该职;光大银行则于2月12日聘任副行长杨文化为首席合规官。值得注意的是,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国有大行已在去年修订公司章程,将首席合规官纳入高级管理人员序列。

冠苕咨询创始人周毅钦分析称,行长兼任首席合规官具有双重优势:一方面通过提升合规管理层级强化权威性,推动全行形成"合规优先"文化;另一方面依托行长对业务的全面掌控,可确保合规要求与经营实际紧密结合,避免出现"两张皮"现象。这种模式尤其适合需要快速完成合规体系搭建的机构,能有效降低人员衔接成本。

金融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此前表示,新规旨在解决过往合规岗位职责模糊、独立性不足等问题。通过统一岗位名称、明确职责边界,推动金融机构从被动遵循监管要求转向主动构建合规治理体系。招联首席经济学家董希淼强调,金融机构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合规标准必须高于一般企业,合规管理不到位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损害消费者、股东等多方利益。

从实践情况看,不同规模银行呈现差异化选择。除国有大行外,南京银行、江阴银行等城商行及农商行普遍采用行长兼任模式;股份制银行和部分城商行则多由副行长或行长助理兼任;仅少数银行设置专职首席合规官。董希淼建议,中小金融机构受规模限制,不宜盲目增设高管岗位,可通过高管兼任方式平衡合规管理与经营效率,一级分支机构也可参照执行。

随着过渡期进入倒计时,尚未完成合规体系建设的银行面临更大压力。业内人士指出,合规管理不是简单的岗位设置,而需要构建覆盖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到基层员工的完整链条,通过制度建设、系统支撑和文化建设形成长效机制。如何将合规要求转化为业务发展的内生动力,将是金融机构面临的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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